司法鑒定機構資質認定申請條件
1、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應當按照司法行政機關規定的要求和程序,及時出具司法鑒定文書,并保證其準確、客觀、真實。
2、司法鑒定文書至少包含以下信息:標題;司法鑒定機構名稱及許可證號;鑒定委托(鑒定要求與鑒定事項);唯一性編號;委托人;鑒定材料;檢驗檢測過程;鑒定方法和依據;檢驗檢測結果和鑒定意見。適用時,形成對檢驗檢測結果和鑒定意見的分析說明;司法鑒定人執業證號。
3、司法鑒定文書的附件應當包括與鑒定意見、檢驗結果有關的關鍵圖表、照片等,包括有關音像資料、參考文獻的目錄。
4、司法鑒定人應當在司法鑒定文書上簽名;多人參加司法鑒定,對鑒定意見有不同意見的,應當注明。司法鑒定文書應當經授權簽字人簽發,并加蓋司法鑒定專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