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知識產權示范企業
一、項目概況
為了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制度在技術創新和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大力扶持和培育一批創新能力強、工作基礎好的知識產權優勢企業
二、主要條件
1、在本行政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新技術企業及其他具有自主研發能力的企業,年研發經費占銷售收入的3%以上,專利技術產品年銷售收入在500萬元以上。
2、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管理制度和激勵機制;已開展專利檢索、分析和保護工作,宣傳培訓制度化,員工培訓率80%以上,無惡意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及事件發生。
3、申報年度前三年擁有國內有效的授權專利數量須達到以下三個條件之一:
1)、授權專利數量15件以上;
2)、授權發明專利數量2件以上;
3)、授權實用新型專利數量6件以上。
(注:以上專利權人必須是申報企業。)
三、申報好處
(一)給予經認定的示范企業8萬的扶持經費,專項用于開展知識產權工作;
(二)優先辦理專利申請資助和獎勵;
(三)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省級知識產權試點(示范)企業;
(四)優先推薦參加專利獎評選活動;
(五)優先推薦各類專利產品展示活動;
(六)提供開發產品和技術專利檢索、專利戰略咨詢和專利糾紛法律援助;
(七)組織多種形式知識產權培訓,并為其加強國內外科技合作提供服務;
(八)適時組織試點示范企業參加國內外知識產權交流合作和考察活動。
四、輔導流程